1.建设基础不厚。数字政府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起点不高,适度超前不够,政务云等资源基本饱和。在智慧政府建设中,仍有部分智慧工程尚在起步阶段,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和配套的规章制度还有待完善。大数据管理和产业发展缺乏复合型人才,目前吸引留住高层次人才的办法不多、/span> 2.联动协同不足。高位推动,统筹管理大数据建设的整体力度不大,各部门和辖市区大数据建设水平参差不齐。部门与部门之间,板块与板块之间横向联动以及市级和区县的上下联动较少。政府与企业的内外联动也不多,缺乏市场调节和全社会的参与,社会资源利用的力度进度不够、/span> 3.数据共享不畅。一些部门主观上仍存在数据专有化、片面强调客观因素、共享主动性配合度不够、缺乏大数据思维和格局等问题、/span> 4.服务应用不广。大数据建设与政务服务部门业务融合不够,对大数据在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中的作用深挖不够,“一网通办”关键环节有待突破;“不见面审批”“秒批”等服务体验有待全面推广,减材料、减证明、减跑动次数做的还不够,基层和群众的获得感还不够强。对数据资源认识不足,对数据应用研究不多,对于大数据在社会治理、社会创新、产业升级、公共服务等方面能发挥的作用缺乏充分的认识、/span> 5.建设亮点不多。与上海、浙江等标杆地区比,我市运用大数据驱动创新的思维理念不足,缺乏探索进取精神。对数据应用研究不深,大量数据“沉睡”在数据库,大数据创新应用品牌还需要进一步打造、/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