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9/td> 首页>>委员履职>>政协提案>>提案公开>> 内容
关于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机制的建
发布日期?020-12-28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0084

许小

关于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机制的建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社区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创新,初步形成了政府、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社区“多中心治理体制”,但与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社会治理的要求比较,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难题

1.社区成员缺少对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社区作为人们社会生活的共同体,其交往需要基于某种共同心理认同与归属感。正是这种能够有效负载群体的共同心理认同与归属特性,才使社区能够作为现代城市中具有凝聚力的独特区域单位。目前,特别是新建社区和“过渡型”社区的居民,普遍缺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只能依靠表面存在的一些组织机构来维系处理可能涉及到群体利益的事件,影响社区治理的基础

2.社区自治存在诸多困局。一是作为社区自治组织,居委会行政色彩太浓,导致居委会主要精力用在完成政府部门布置的工作和检查上,许多社区居委会存在牌子多、检查多、考评多、台账多和盖章多等“五多”现象,真正考虑社区自治事务的时间精力少。二是作为社区新型自治组织的业委会工作难度较大。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机构,是业主利益的唯一合法代表。目前尚没有专门法规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工作制度、经费来源、人员津贴、财务管理等,制约其作用的有效发挥

3.小区物业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物业服务不到位和不规范,服务水平和质量低下。有的物业服务企业不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财务不公开、甚至乱收费。二是业主更换物业难。新建小区入住率偏低、业主间相互陌生、集体行动的困境等问题,造成难以达到法律规定的更换物业所需的业主比例,导致一些小区出现因更换物业引发的纠葛和冲突。三是物业公司收费难。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有偿服务需要集体购买,有些业主不愿意或无力负担物业费。高标准收费成为中低收入群体沉重负担

4.社区多元治理主体责任模糊。目前基层政府正在把原先独自承担的职责转移给社会和市场,后两者正在承担越来越多的原先由政府承担的责任。这样,政府与社会和市场之间、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界限和责任变得模糊不清。在社区治理中,如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整改,往往出现政府、社工委、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和业主似乎都是责任主体,但谁都觉得自己不该负全责的问题

5.基层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间缺乏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由于惯性思维及体制因素,街道办事处往往注重与上级政府和下级居民委员会的衔接,缺乏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社区治理新主体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首先,缺乏合作的制度平台,不能有效地形成合力。社区自治组织、物业服务公司在社区治理中因无强制力而缺乏权威性,对居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法、违约的行为,如违章搭建、侵占公共绿地等,只能教育、规劝和批评,经常由于没有与政府强制力的有效衔接而前功尽弃。其次,基层政府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因没有明确、具体的管理权限与法律依据,不能行之有效地进行考核监督。再次,基层政府习惯于采取行政命令的管理方式,缺乏与社区其他治理主体间的平等协作

6.社区居民参与不足。热心参与社区事务又有执行力的人不多,愿意并实际参与社区事务的多为妇女和离退休人员,年轻人参与社区事务的比例较低。而社区居民参与一般仍集中在文娱活动,很少有基于基层自治角度的社区参与。其原因涉及现实的政治和经济体制、社会环境、文化观念以及人的心理等各种因素。一是参与社区事务需要无偿花费自己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二是现代人特别是年轻人缺少闲暇参与处理社区事务;三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造成社区成员普遍认为政府应事无巨细地对社会负责

1.打破社区空间隔离,实行小区旗舰联合。可尝试实行小区旗舰联合,建立小区联盟。一个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即一个社区内建立一个小区联盟。一个小区联盟由旗舰小区、协力小区和联合小区构成,内部建立联合互动机制,如建立业主委员会联合会、聘请同一家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共同业主公约、开展小区居民联谊活动等。建立小区联盟,可增进同社区内不同小区居民间的内在联系,强化居民对社区的责任和义务,激发居民对社区事务参与热情,从而提高社区成员对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建立小区联盟,可促进小区管理水平均衡提高,还可增进社区居民间以互惠规范、信任与合作为核心内容的社会资本,使社区民主自治真正运转起来

2.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当前要以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一是保护传统社区文化。常州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深厚社区文化底蕴,老城区改造要尽量避免打破传统的具有历史延续性的社区范围,城市规划保护传统社区文化问题需要引起政府高度重视。二是加快“过渡型”社区文化建设。“过渡型”城市社区是指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大量农村拆迁安置社区。这些社区的居民在经由急剧的身份转化之后不易快速形成新的城市文化观念,也难以快速产生新的城市社区认同感与归属感。为此,政府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过渡型”城市社区居民文化观念的转变并丰富其文化精神生活。三是建设包容性社区文化。我市社区中居住着大量外籍和外地人口,社区应以开放的心态对待各种外来文化。要吸收外籍和外地人士中的优秀文化,以促进我市社区文化的繁荣发展。同时,要消除排外意识,特别是对外来人口中打工者的排斥。建设包容性社区文化,有利于外来人口产生社区的认同与归属感,并吸纳他们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减少社区建设和管理现存的某些问题

3.创新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一是完善“四位一体”的社区组织结构。我市通过创新社区组织结构,初步形成了“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和社区民间组织四位一体”的社区治理组织结构。但这一结构在实际运行中还不完善,需要进一步理顺四者之间的关系,使其在回归各自角色的基础上有效地合作,以达到整合社区治理资源,提升社区管理质量的目的。二是实行“三驾马车”小区自治模式,即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合作治理小区。我市目前尚有许多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政府应积极协助和指导有关部门加强业委会组建工作,进而指导业委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引导小区形成“三驾马车”自治格局,以增强小区的自我管理和服务功能。三是推广“三级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建立覆盖全区的“区——街道——社区三级监控”的“好管家”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由街道牵头,整合公安、城管等14支专业队伍和9大类工作,依托辖区安装的电子探头和巡更点以及家庭紧急救助报警电话按钮,为辖区居民提供治安保障、环境管理和生活需求服务。“好管家”总平台下设分平台,分平台建立监控站,并由街道牵头,公安、城管联动,扎口公安、城管、居民自治力量等14支专业和义务队伍。这个“三级监控”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有效整合市容管理、卫生、计生、劳动、环保等政府管理职能,实现了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值得推广。四是构建“居、物、业、警、民”“五方联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治安管理是社区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可整合社区资源,发挥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业委会、社区民警及志愿者的联动效应,建立五方联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搭建联动平台,如建立社区治安防范协会、场所行业治安互助协会、小区物业联合会等平台,建设公安警察巡逻、物业服务企业保安巡逻、社区志愿者义务巡逻等三支力量,互相合作,共同构织社区治安综合防控网络,有效促进社区平安建设。五是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上下结合的社区考评机制。科学的社区考评机制是社区组织和社区工作者工作的有效驱动力,应以建立社区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评估体系为基础,创新社区考核评价方式,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上下结合的社区考评机制,并完善社区考核结果运用机制

4.强化社区自治功能。一是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能力建设。要抓住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加强社会治理精神的机遇,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能力建设,调整角色,理顺关系,提高效率,更好发挥其在社区自治中的作用。要选择并完善社区“一站多居”模式,弱化居委会行政功能。要优化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实行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制度,增加居委会工作经费,切实落实居委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二是制定地方性《业主委员会自治办法》。业主委员会作为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机构,在社区管理中已部分取代了居民委员会的社区自治功能。业委会是由小区业主(代表)大会在本小区业主中直接选举产生的,其工作又具有公益性,因而在社区自治中获得了更大的合法性。强化业委会自治是增强社区民主自治的突破口。建议我市率先制定地方性《业主委员会自治办法》,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角色功能、工作规范、经费来源、人员津贴、财务公开等作出明确规定,以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社区自治中的作用

5.创新物业管理机制。政府在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同时,应创新物业服务企业的市场管理机制。一要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的市场准入机制;二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机制;三要健全物业服务企业的退出机制。同时,应建立政府各部门、社区自治组织和物业服务公司等多元协同物业管理机制。政府在物业管理中的退出有一个“度“的问题,要区分物业管理中的行政管理事务、社区管理事务和市场管理事务。物业服务企业不可能也没有资格行使物业管理中的行政管理权。现在物业管理中较为突出的诸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侵占公共绿地和通道、违章搭建、违规群租等问题,需要政府各部门、社区自治组织和物业服务公司协同解决。因此,必须建立政府各部门、社区自治组织和物业服务公司等多元协同物业管理机制。另外,可以实行小区分类物业管理机制,对商品房等舒适型小区采用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制,而对其他保障型、改善型小区则实行政府保障型物业管理机制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州市委员会主办
Copyright 2003-2017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ChangZhou Committee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5003616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