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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我市垃圾分类宣传与执行力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0-12-14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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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平等7人

关于强化我市垃圾分类宣传与执行力的建议

《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1日已经正式施行。到2020年底,我市将建立有效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届时,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将达到85%,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将达到100%,生活垃圾基本实现从源头减量控制,建成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实现全覆盖,全面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统一部署,2025年底,各区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从目前情况看,我市垃圾分类宣传、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还流于形式,缺乏全民广泛参与且没有建立监管机制!要实现既定目标还存在较大距离。

1、在宣传上力度不够,没有引起广大市民的重视和积极参与;

2、组织领导分工不明确,没有形成合理的、便于执行的组织架构;

3、强化责任落实等方面力度不够。

为了更好地使我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结合《管理办法》及已实施生活垃圾管理城市的成功经验,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1.完善《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的制度环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完善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各部门责任分工,量化工作目标和任务指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形成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物业、业委“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同抓共管、同频共振,提升综合实效。

2.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建议在《管理办法》实施阶段中,要大力开展社会公益性宣传,推进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同时,要抓好学校和家庭宣传教育,党政机关单位带头实施垃圾分类,培养文明习惯;开展志愿服务,注重言传身教。在宣传内容方面,一方面要侧重垃圾分类重要性的宣传,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宣传城市范围内生活垃圾的分类及具体内容。  落实市、区、街道三级管理职责,推进工作中,培训“督导员、指导员、分拣员”三支队伍,以基层干部、社区党员、积极分子为主,以部分居民和物业工作人员为辅,每个督导员在正式上岗前经过严格培训。通过三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真正做到在每个环节都有人运作、有人宣传、有人管理、有人考核,形成管理闭环。

3.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垃圾分类处理是大势所趋,建议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结合我市实际,有重点、分步骤地实施。先行选择基础条件较好一个区开展试点工作,在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上,再在全市全面铺开。

4.从常州经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在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方案的时候,要注意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作,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这几个过程是相互配合、缺一不可的,要在市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建立一个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5.做好垃圾处理的产业链。垃圾分类需要前后端的配合,前端主要是生产环节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同时带动后端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效率提高与污染减排。利用科技手段,实现末端处置企业进场垃圾的品质自动监控、来源全程追溯。加快推进居住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两网融合”。落实公共场所和居住区分类容器和垃圾箱房改造。

6.建立奖励激励措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于在垃圾分类管理各个方面做得比较好的个人和企业进行适当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如:设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积极建立垃圾分类积分等奖励制度,对正确分类投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对于生产、推广使用清洁产品的企业、开展绿色办公的单位等,可以给予荣誉称号或者优惠政策等。建立面向区、街镇级的,与垃圾分类质量相挂钩的奖励基金。在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评比活动,设置垃圾分类“五星楼栋”、“红蓝榜”、垃圾分类达人等奖项,年终评比并给予相应奖励。

7.以长效考核机制为保障。建议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将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统一的目标考核体系,促进垃圾分类平稳有序地开展。强化市、区、街镇各级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机制,建立面向公众的垃圾分类混装混运监督举报平台,鼓励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监督。对群众举报的拒绝垃圾分类、屡教不改又态度恶劣的个人,协调有关部门将其不良行为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用严格的执法促使人们新生活习惯的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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