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农复?019?2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52号的答复 何尧平委员: 《关于将生猪等畜禽规模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已收悉,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畜牧业是农业现代化总体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上承种植业、下连加工业的中轴产业,更是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民生产业 近年来,随着全市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我市畜牧业发展空间逐步受到挤压,特别是2016年以来?63”专项整治行动关闭取缔了大量畜禽养殖场,以及去年8月以来国内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全市生猪产能急剧下降。对此,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撰写多篇专报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提请市领导关心关注生猪生产,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下一步,我们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针对您提出的将禽畜规模养殖用地纳入土地总体规划的建议,我市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均划定了一般农地区,确定一般农地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其它农用地(其中其它农用地中包含设施农用地,即直接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等)。因此,我市各级土地规划中是包含畜禽规模养殖用地的。关于畜禽规模养殖用地难的问题,根据2014年原国土资源部、原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014?27号)有关规定,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符合设施农业地要求的,按照农用地管理,可以不用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此问题。畜禽规模养殖选址难问题,是一个涉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的综合性问题。比如,根据农业农村部门的要求,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2.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3.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00米以上。同时,还要避让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公益林区等。在此基础上,还要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部分地区还要求符合城建规划等。由于选址条件较为严苛,符合畜禽规模化养殖条件的地块不多。由此看见,畜禽规模养殖选址难、用地难问题是由多种因素叠加所致,需要政府层面统筹安排,需要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协同解决。下一步,我市将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尽可能满足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畜禽规模养殖用地需求,不断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专题研究,采取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农村土地资源统筹配置示范培育行动等举措加大建设用地和农用地整治,盘活闲置和存量建设用地,不断拓展用地空间,努力为支持畜禽规模养殖高质量发展提供必需的土地资源,同时进一步加强用地管理,强化事中监管,严格设施农用地执法,最大限度保障高水平畜禽规模养殖用地需求,为全市保有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业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针对您提出的建立生猪利益补偿问题的建议,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加大对生猪等畜禽规模养殖扶持力度,仅2018年市财政统筹安排美丽牧场建设、动物疫病疫苗防治、畜禽种质资源保护、标准化养殖创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动物无害化处理以及能繁母猪、育肥猪等政策性农业保险等财政专项资金?600万元。下一步,市财政将按照《常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和相关政策规定,采取以下两项举措积极扶持我市现代畜牧业发展:一是安排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通过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支持新扩建规模养猪场、美丽牧场建设、养殖设施自动化和信息化改造升级、养殖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农牧结合生态循环装备设施和地产畜产品品牌等建设,并按照“互惠互利、稳定长效”的原则,研究探索全市各区域间的生猪养殖利益补偿机制,以树立“谁养猪,谁得益;谁调入猪(猪肉)、谁拿钱补偿”激励导向,让地方政府发展养猪,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二是调整、优化农业生态补偿和耕地轮作休耕资金实施方案,进而促进“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的发展 第三,针对您提出对基层党委、政府就畜牧养殖业进行刚性考核的问题,目前省市均出台了“菜篮子”责任制考核办法,对猪肉自给率进行考核。下一步,市级将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的部署和考核要求,进一步研究出台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稳生产、保供给的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对猪肉自给率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的刚性考核,纠正基层“不待见”畜牧业的不良倾向,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2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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