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复?019?8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112号的答复 陆雅芬委员: 《关于新形势下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的建议》已收悉,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省有关服务发展的举措,市生态环境系统出台了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十条举措”,要求全系统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协调发展 1.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 《环境保护法》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构建政府为主导?a>企业丹a>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我局学习兄弟城市的做法,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必须设立环保机构,全面负责企业环境管理工作,切实解决企业环保工作无人抓、不懂如何管等问题 为深入推进环保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根据《省发展改革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完善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苏发改工价发?019?74号)要求,我市将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价格,对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为较重失信(红色等级)和严重失信(黑色等级)的企业,其用电价格在现行电价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加价0.05元和0.10元。倒逼企业真正落实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 2.加强服务,提升企业绿色生产技术水 进一步发挥环保技术应用,将各类污染治理的先进技术、环保装备和技术需求信息纳入到环保信息平台,定期更新。同时充实我市环保专家库,组织若干环境问题“诊疗”队,定期为企业把脉问诊,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发改委、环保部2016年第38号令)的要求,我市继续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018年我市共?0家企业开展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019年将?14家企业开展审核 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行业协会商会是政府和企业沟通的桥梁,起到了上情下达、稳定行业的润滑剂的作用。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大与行业协会商会联系。利用行业协会举办的年会和活动,把环保新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行业企业,同时了解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环保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妥善处理 4.严管厚爱助力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我局将努力突破原先的执法模式,在日常执法活动中主动、提前做好服务工作,提高执法效能,实现由“监管型、约束型”执法向“服务型、引导型”执法转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执法人员将守法宣传和服务融入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在执法现场不再是仅仅指出企业的违法行为是什么,而是要向他们宣贯近几年新出台及修订的环保法律法规。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摸清企业的环保需求,指出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发挥专业优势,加强技术指导,提供精心周到的服务,助力企业解决环境问题,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近几年我局的执法任务日趋严峻,通过“散买a>污”整治、各项专项执法行动、中央和省级督查等淘汰了一批高能耗、高排放的企业,并且强有力的倒逼其他企业在抓好生产的同时提升环保治理水平,有效地改善了我市的环境质量 随着环保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加大,我局将在省厅出台的自由裁量标准的基础上,完善全市自由裁量标准,使处罚裁量更规范 ?)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提升年活动要求,持续做好重大项目环保服务工作,努力当好“环保店小二”。积极打造以“快捷、优质、严格”为内涵的“环保直通车”服务品牌,开展“建设项目环保服务提升年”活动,采取“提前服务”、“精准服务”、“全程服务”等模式,深入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和重点企业走访,实地了解并尽可能提前解决重点项目存在问题,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务实、高效”的环保服务队伍,提升重点项目服务水平。去年,全市共完?197个项目环评审批,?017年增加近40%,市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办结率逐年提高,省重大项目中新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同时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认真落实部、省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各类要求,建立健全空间准入、总量准入和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探索编制“三线一单”,扎紧项目管控的“篱笆”,确保不欠新账、不留后患。同时,通过实施有保有压的污染物总量替代削减、完善环境准入条件、强化环评审批综合要求等一系列措施,破除无效供给,增加有效供给,把有限的环境、空间、政策资源留给绿色、高质量的重大项目,让优质重大项目早日落地,落后低端项目无处生根,加快淘汰低端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发展 ?)为体现环保信任保护,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充分提高企业的治污水平,避免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一刀切”。根据《关于修订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大气办?019?号)要求,我市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清单的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对达到豁免条件的实施豁免管理 2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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