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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乡村民宿”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019-06-28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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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别

关于规范“乡村民宿”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共享和网络经济快速发展,休闲旅游市场的不断发展升级,一种新业态非标准“乡村民宿”因其网约便利、资源独特、且带有一定的文化属性而成为旅游市场“新宠”,并呈现蓬勃发展态势。从常州情况看,“乡村民宿”的迅猛发展,既满足了“全域旅游”“休闲度假”的新需求,也契合了旅游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创业等诸多诉求点,已经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成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切入点

但是,从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和行业管理来说,由于法律界定和配套政策的滞后,我市民宿、农家乐事实上表现为发展无序、规划滞后、监管不到位、经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整体来看还处于初级阶段

一是无法可依。民宿、农家乐行业发展至今,始终游走于法律边缘,处于无法可依的“灰色地带”。根据《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规范,对于传统的旅馆业管理,民宿、农家乐由于土地性质、房屋结构等原因,大多无法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无法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证》《特种行业许可证》,事实处于无证经营状态

二是管理乏力。据公安机关排查统计,全市现有提供住宿服务的“乡村民宿”约405家,其中溧阳320家、金?3家、武?1家、城?1家,主要集中在溧阳天目湖、南山竹海、金坛茅山、武进太湖湾等景区景点,全年接待游客1300余万人次。基层公安机关在实施安全监管时,多因无经营主体、无明确责任人等原因无法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事实上也无法简单按照无证经营予以查处取缔。从行政管理角度来说,“乡村民宿”管理主体涉及旅游、农委、工商、环保等多部门,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机制

三是隐患突出。以溧阳320家“乡村民宿”为案例分析,证照齐全的?27?115张床位,?9.7%,无证经营的140?417张床位,?0.3%。“乡村民宿”多由民居改建,其房屋主体结构普遍较为简单、安防设施投入少。对照治安安全条件,达标率仅?5%。特别是一些位置偏远的“乡村民宿”,或远离城镇、或交通不便,若发生火灾、山洪等灾害事故,难以及时救援。此外,经营者对入住人员基本不查验身份,极易为违法犯罪分子藏身提供便利,给社会治安管理带来较大风险

四是网约脱管。作为共享经济的代表,“乡村民宿”大多通过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或手机APP软件营销交易,成为另一网络经济代表,即“网约房”。“网约房”经营模式多样,除主要分布乡村及休闲旅游区的“乡村民宿”,还有存在于城市居民小区或商住写字楼内的酒店式公寓、日租房等非旅馆提供住宿服务经营实体。交易双方基本通过网络联系,隐蔽性强,脱离公安管理视线

“乡村民宿”作为新型休闲旅游住宿模式,作为常州振兴乡村经济、建好“旅游明星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需要党委政府优化顶层设计、加强政策引导、确保安全规范

一是健全行业规范。建议由市旅游委牵头,以《江苏省人大常委?018?022年立法规划》关于制定“江苏省民宿业促进条例”为契机,抓紧研究制定常州“乡村民宿”管理规定,在对象界定、经营用户、消防安全、治安安全、卫生安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加以明确

二是服务民企发展。建议政府层面成立职能部门联席会议或民宿经济服务管理协调机构,由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管理、协同推进。在准入条件上要解放思想,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突破管理前置瓶颈,对受限于土地性质不能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乡村民宿”,可经第三方消防评审机构和住建部门审核,对于基本达到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和房屋结构安全的,经承诺可由公安治安部门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纳入旅馆业管理

三是坚持安全底线。政府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加强综合执法,对存在较大消防、卫生、环境、食品、治安安全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取缔;要做实社会动员机制,鼓励监督举报,通过网络、媒体曝光“黑旅馆”,引导全民共治;做实约谈督导机制,建立网上住宿信息发布准入标准和审核机制,约谈重点违规经营网站平台

四是强化行业自治。建议由市旅游委牵头,引导建立“乡村民宿”行业协会,赋予其规范行业经营,引导行业发展等职责,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帮助解决实际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内部安全检查,开展行业等级评定,建立“黑名单”制度和淘汰机制,杜绝不良竞争,促进健康发展





办理复文摘编/全文

主办单位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常文广旅复?019?6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327号的答复

少数民族宗教界:

《关于规划“乡村民宿”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发展乡村民宿是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抓手,是丰富旅游业态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富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我市在长三角地区地理位置优越,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优质的旅游资源、深厚的农业基础和厚重的人文底蕴,具备打造乡村民宿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文化优势和区位优势。当前我市乡村民宿的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一方面乡村民宿蓬勃兴起,延伸了乡村旅游产业链条,推动了我市乡村旅游经济的发展,也成为农村经济转型、农民增收致富的新增长点;另一方面,乡村民宿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良莠不齐、发展无序的问题,影响到全市乡村民宿的整体形象和市场规范。因此,去年我局牵头治安、消防、卫计委等相关部门对我市乡村民宿进行了调研。下一步主要工包括

一、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促进我市乡村旅游民宿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对发展乡村民宿提供全面到位的服务,主要从组织保障、服务保障、政策保障方面提出了各相关单位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对打造我市乡村民宿在更高层面上解决实际困难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加强规划引领,编制完成首个《常州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17?030)》,进一步明确了我市乡村旅游和乡村民宿发展的总体定位、空间格局和产业目标,为我市乡村旅游和乡村民宿开创新局面指明了方向。加快形成“一江两区三山四湖”(一江指长江,两区指钟楼邹区和天宁郑陆两个片区,三山指金坛茅山、溧阳南山和北山,四湖指太湖、滆湖、长荡湖和天目湖)十大创意休闲农业集聚板块

三、加强宣传营销,突出乡村四季特点,包装活动产品,不断拓展“乡村过大年”“乡村旅游节”“乡村采摘节”三大传统乡村节庆品牌内涵,提升乡村旅游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我局整合全年乡村旅游资源和节庆活动近50项,通过户外媒体、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杂志等全媒体,宣传乡村旅游产品和活动。开通了微信小程序常州乡村旅游

四、加强行业标准,根据国务院提出的“管、放、服”的要求,我们对乡村民宿经营的申报程序进行了简化和汇总,建议各辖市、区成立相应的综合协调机构,进行联合核验,统一办理,减少申报环节和手续。在规范经营环节,强调重点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提出具体的建设标准。在此过程中,结合实际,多家单位也为我市乡村民宿的发展提出了很多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在规范管理的同时,确保了乡村民宿项目的落地。其中,江苏省地方标准《民宿行业卫生规范》DB32/T 3384 -2018已出台,标准对民宿基本要求、住宿卫生要求、餐饮服务卫生要求、饮水卫生要求、卫生管理要求等作了较详细的规定。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提供餐饮服务者实施许可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关于推进乡村民宿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的出台,协调我市乡村民宿相关文件的制定,为打造高质量旅游明星城市提供保障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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