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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建议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
发布日期?014-09-09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民建常州市委反映9/strong>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解决目前我市农村产业规模化所面临的问题,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基层通过调研发现,目前我市农民合作社规模仍然较小、运作还不规范、实力仍然不强、发展还不平衡。主要是受到观念、政策、人才素质、信贷等方面的制约、br />   一是观念的制约。一方面大部分农民群众习惯于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方式,缺乏组织起来共同发展的热情和信心。另一
  方面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事情,不用插手,让其自我发展,在市场经济中优胜劣汰、br />   二是政策的制约。与合作社密切联系的相关职能部门政策没有跟上,如工商税务部门,税务登记证没有名分,工商部门因工作量大不愿意一一登记成员,导致税务部门难认定成员与非成员,大量成员享受不到税收优惠、br />   三是人才的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大多数文化素质低,年龄结构偏大,适应市场经济意识和能力不强。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缺乏、br />   四是信贷的制约。金融机构没有重视合作社这一市场,没有针对合作社的特点制定专门的政策。合作社自身在融资方面也存在问题,如合作社资产无法评估作价,而使得争取金融部门贷款时无法提供有效担保,从而难以得到贷款、br />   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应该多做探索,让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健康的轨道上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为此建议:
  一要改变农民观念,提高社员素质。利用广播、电视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知识和重大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通过会议、培训班等形式,宣讲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知识、组建原则和优惠政策,鼓励农民按照自愿、自主的原则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br />   二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要对组织化程度高、带动能力强的骨干型合作社给予奖励支持,提高合作社对农民的吸引力。涉农项目应该多向合作社倾斜,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尽可能优先委托其承担和实施、br />   三要广开渠道,引进各类经营管理人才。建议出台激励各类人才到合作社工作的政策,比如鼓励各类科研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到合作社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支持引进合作社专业人才、职业经理人。政府牵线搭桥,做好链接专业人才与合作社的工作、br />   四要探索多种融资渠道。金融机构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和需要,研究制定支持合作社的信贷政策。政策性金融机构要研究设立适合合作社发展需要的贷款项目。商业性金融机构要制定合作社专项贷款指南,为合作社提供多种形式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同时,要提升合作社自身的经济实力,符合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抵押、质押的要求,以便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的支持、/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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