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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关心党政机关社会化用工这一特殊群体的建
发布日期?010-05-10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市政协委员江莉倩反映: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各级党政机关新增了一个新的特殊群体——社会化用工。原有的行政附属编制工人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目前只退不进,据初步了解,全市党政机关社会化用工人数占机关职工总人?/SPAN>70%以上),取而代之的是社会化用工,他们主要承担党政领导公务用车、文字打印、报刊收发等后勤服务工作,这个群体已成为党政机关正常有序运转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也是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化用工人员是委托人才市场挑选后派遣进机关的(即与人才市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人事关系隶属人才市场),据用人单位反映,目前总体使用情况良好,但是,这个群体与附属编制工人相比存在一同三低现象:一同:即承担相同的工作任务;三低:工资报酬福利待遇明显低于附属编制工人近五成;政治、文化素养相对较低,党员、团员寥寥无几;部门关心培养教育程度较低,存在重使用、轻管理等现象。今年“五一”劳动节前,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提出:不仅要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且要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体现了党和国家正在为缩小一线劳动者收入差距,形成尊重劳动者良好风尚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具体部署。为此建议:

一、摆上机关建设重要议事日程。建议各级党政机关要高度重视社会化用工这一群体的队伍建设,主动听取这一群体的意见建议,专题分析研究社会化用工队伍建设有关问题,切实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为不断提升他们的整体素质提供组织保证、/SPAN>

二、纳入机关管理总体范畴。社会化用工虽然人事关系不在工作机关,但日常工作服务在机关,因此,加强管理、严格考核是用人机关的应尽职责。建议从岗位职责、工作效能、纪律执行、理论学习、技能培养、安全教育、文明礼仪等体现德能勤绩廉诸方面要求出发,通过建章立制,纳入用人机关管理总体范畴,使对社会化用工的管理通过制度建设逐步规范和提升、/SPAN>

三、发挥党群组织引导作用。用人单位的党、团和工会组织要关心社会化用工人员,组织他们参与本机关开展的读书学习、作风建设、文艺体育等各项活动,把社会化用工群体塑造成具有信念坚定、立场鲜明,艰苦奋斗、勇于奉献,胸怀大局、纪律严明,开拓创新、自强不息的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同时,对于表现优秀的同志,加大培养力度,吸收发展为共青团员、工会会员和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骨干引领作用、/SPAN>

四、建立工资增长长效机制。经市四套班子秘书长联席会议商定,制定了社会化用工的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障的初步实施意见。两年来,成效明显,规范了各部门用工报酬不统一的现象。但是,随着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原有的实施意见中劳动报酬的基准水平与现有的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存在不相适应的状况,建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深入调研,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建立社会化用工工资增长机制,尽量体现同工同酬和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的总体原则,使社会化用工这一特殊群体收入稳步上升得到制度保证、/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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