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破解土地执法难题,促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日前,常州市检察院与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市“检源行”共建活动第一次联席会议,共建活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领导小组两位组长,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志军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贾金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检源行”共建活动联络员市自然资源监察支队支队长殷学明、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朱红霞分别向领导小组汇报了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督导督办案件存在的具体困难和拟应对方案、“为民办实事”活动推进情况等。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结合单位和部门职能,交流了检察监督、土地执法、党建引领、普法宣传等工作情况。会议肯定了前期工作取得的成效,部署了下一阶段专项行动、案件联合督办、信息对接、法治宣传等方面的具体任务
葛志军检察长指出
自然资源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虽然使命不同,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目标一致。通过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互学互鉴、共学共建,共同将“检源行”活动打造成执法司法协作联动的常州样本。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抓好行政与司法的沟通衔接,落实好“为民办实事”活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深入解决土地执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保护好自然资源,推动常州市“检源行”共建活动落实落地
贾金庚局长强
保护耕地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重要指示与要求,自然资源部门落实耕地保护离不开司法机关的保障。自然资源部门要建立与检察机关的联动衔接机制,推动常州“检源行”共建活动走深走实。要明确重点工作,立足共建、共享,合力推动“检源行”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创新工作思路、讲究工作方法,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与精准监督,形成执法司法综合效应。要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营造保护耕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自今?月“检源行”活动开展以来,市检察院主动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党建、业务对接
8?6日,市检察院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出台《常州市“检源行”共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党建共建、共同查处案件、共享案件信息、双向移送线索、专业支撑、联合普法宣传等八大具体措施,保障常州市“检源行”共建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市检察院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开展机关党建活动
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还受邀参加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清零”行动,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起到金坛区联丰村、黄金村、经开区双蓉村参与现场执法,着力破解土地执法难题,共同开创自然资源执法领域协作配合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