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 | 天宁:房屋漏水二十年 法官上门来解冲/div>
发布日期?021-09-06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9?日上午,家住红梅的霍老汉一大早就赶到了兰陵法庭,给周莹莹法官送来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尽职责心系百姓 为市民排忧解难”,霍老汉无比感激地向周法官赠送锦旗,更是自带了锤子钉子等工具,要求亲自把锦旗挂在墙上,法警安检时将其工具暂扣,后归还

原来霍老汉与被告老张是楼上楼下邻居关系,老张家中长期无人居住,屋顶年久失修,下雨天时雨水沿屋顶渗漏至霍老汉家中,造成霍老汉家中墙壁屋顶发霉、脱落。双方一直就屋顶维修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霍老汉诉至法院,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25000元。被告辩称,房屋屋顶为公共部位,应当共同承担维修费用。经查实,该小区为老旧小区没有维修基金,同时屋顶部位不符合天宁区老城厢改造的相关条件,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7?日,周法官联系霍老汉和老张的家人,组织政法委、信访局、红梅街道工作人员,到聚博花园社区共同参与本案调解工作。经过多方沟通协调,最终由被告承担5000元的维修费用,霍老汉指定施工人员对房顶进行维修改造

霍老汉激动地说道“二十年了,我走遍了社区、街道、法院、政法委、信访局等各个部门,我家房顶终于修好了,终于可以睡一个安心觉了!”兰陵法庭通过多方联动化解,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努力达成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保障了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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