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6日下午,武进法院速裁庭工作人员主动赴被告居住地,上门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件回顾
该案原定??7日开庭,开庭前承办法官得知,被告王某腿部刚进行手术无法出行。暂缓开庭后,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王某进行电话沟通,其对欠款事实无异议。因考虑到王某腿脚不便,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武进法院速裁庭工作人员邀请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人一同前往被告王某的住处进行现场调解,在法院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疏导和法律释明下,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案件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
法院主动上门调解的便民举措,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加快了办案节奏。“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武进法院通过上门调解、就地办案等举措,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有效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供稿 :许
编辑 :潘霞菲审定 :许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