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等法规,严格规范开展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鉴别工作的通知》要求,8?6日下午,新北区司法局在区委政法委218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妊娠检查复核会
会上,相关司法所汇报了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本人的思想动态及在矫情况、每三个月病情复查情况、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情况;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通报了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情况;由区司法局政策法规处、社区矫正处处长,相关司法所长,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四名专家等人员组成复核小组,分别对四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妊娠检查进行复核,复核小组成员一一发表意见建议。最后,经复核小组研究讨论,一致认为四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情况符合继续暂予监外执行标准。区检察院派人到场全程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