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检察:作出郑重承诺 主动接受履职监督
发布日期?021-07-19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7?5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会,全面启动法官、检察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工作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志军出席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葛志军检察长代表市检察院、经开区检察院、天目湖地区检察院郑重承诺,坚决服从和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接受监督评议的知行自觉;全力配合,全面落实各项要求,确保报告履职工作顺利开展;抓好统筹,以报告履职工作为契机,推动常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法官、检察官报告履职情况实施方案》,“两官”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具体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人事代表工委组成具体工作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履职报告对象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并且入额一年以上的法官、检察官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汪国平,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开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娟,天目湖地区检察院检察长吴小强参加会议

文字:组织人事处 许听震摄影:宣传教育?nbsp; ?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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