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一线:教育整顿 | 经开区法检“两长”作“三个规定”宣讱/div>
发布日期?021-06-09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根据市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6?日下午,经开区法院、检察院联合开展一把手“三个规定”进机关宣讲活动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白围绕《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进行解读,向法检两院干警重点梳理了“三类概念”、强调的“五项内容”、严禁的“六类行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娟围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进行解读,进一步深化了法检两院干警对“三个规定”的认识

供稿:政治部

编辑:杨

审核:邵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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