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 | 溧阳法院民一庭到城郊供电所作《民法典》宣传讲?/div>
发布日期?021-05-17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实在在的成果,溧阳法院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往年供电合同纠纷中的为供电所员工作《民法典》关于供用电合同方面法律规定的宣传讲座

龚雪结合审判实践,向供电所员工介绍了供用电合同的概念、性质、主体,着重介绍了供电人的强制履约义务、安全供电义务、及时抢修义务、因故断电的通知义务以及未履行前述义务导致承担的赔偿责任问题,深入剖析了在不同的诉讼案件中供电人和用电人各自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问题,并结合自身经验,从多个真实案例出发,细致具体地分析了不同案例的处理思路,加深听众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

讲座结束后,龚雪与供电所员工进行了现场互动。对于员工们提出的法律问题,龚雪一一作了详细的解答。员工们纷纷表示,这次《民法典》宣讲活动很有意义,对他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也很有帮助?021年是《民法典》全面实施的第一年,溧阳法院将不断加大对《民法典》的宣传普及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使《民法典》真正的深入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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