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常州公证 老宅继承遇难 上门服务帮解?/div>
发布日期?021-05-13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常州公证处开展“如我在办、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引导公证人员立足岗位为群众办实事,努力践行减证便民的服务承诺

老宅继承遇难?nbsp;

上门服务帮解

5月的一天,市民王先生来到常州公证处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点咨询,称其父母生前在常州某处遗留有一套老宅,现在已经闲置多年,他准备将其出售给他人

经过询问,公证员陈云了解到:这套住宅是其父亲于上世纪六十年代购买的,一直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且其大哥已经死亡,其大嫂和两个侄女一家人都在上海定居多年,大嫂年事已高,两个侄女工作繁忙均无法亲自到常州办理放弃继承手续,且上海公证处也以没有产权证为由拒绝办理,无奈之下,只能求助常州公证处。王先生向陈云提供了其父亲生前签署的《房屋买卖契约》和房屋修缮证。为慎重起见,陈云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对王先生持有的材料进行了核实,确认无误,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于是承诺提供上门服务

陈云公证员本身情况特殊,不能过度操劳,公证员恽嘉俊主动提出陪同陈云前往上海。次日一早两位公证员就乘坐高铁赶赴上海,办完王先生大嫂及两个侄女的放弃继承手续,回到常州后,公证员又立即与在常的其他继承人办理了放弃继承手续。王先生拿到公证书后连连表示感谢,目前王先生的上述老宅也已经测量完毕,即将领到他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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