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 | 21岁小伙酒驾摔 新北区法 “庭所联动”解纷争
发布日期?021-05-11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劳动节前,春节后才从云南来常?1岁小伙朱某在忙碌了几个月后,下班后到老乡家小聚,喝了点酒后驾驶电动摩托车,准备从尚未竣工通车的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石桥村G346孟河大道桥回到暂住地,但开车至桥东侧处时,不明原因摔倒,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对其父母产生较大心理影响。随后,其父母将朱某尸体停放在殡仪馆,纠集亲属到桥梁施工方讨要说法,而大桥几天后即将办理竣工通车仪式,出现了这样的事情,施工方也感到非常冤枉,双方无法谈拢,最后闹到孟河派出所。因为涉及赔偿事宜,派出所求助于新北法院孟河法庭

在新成立的退休民警老费工作室,新北法院孟河法庭员额法官会同派出所人员以及交警,分别向双方当事人分析了事故可能产生的原因、事故中的因果关系、事故双方当事人可能存在的责任、赔偿的范围和责任承担的情况,经过多轮谈判,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在老费工作室的督促下,迅速将纠纷全部化解

这起纠纷的圆满解决,是新北法院孟河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协同探索“庭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生动实践。新北法院将继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充分发挥各部门、团体、协会的资源集约优势,积极采取“诉调并行”和“一对一”调解的策略,为群众提供集约高效、智慧精准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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