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一线:教育整顿 | 常州市司法局“三突出”确保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落绅/div>
发布日期?021-05-06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着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在填写《自查事项报告表》出现“不敢报、不想报、填报不规范”等问题,常州市司法局以“三突出”措施落实落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为整治顽瘴痼疾做好准备

一是突出学习,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专题辅导等形式,使干警深刻领会“三个规定”精神内涵。将“三个规定”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暨政策宣讲会,让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底线意识

二是突出宣传,确保社会面宣传到位

为提升社会公众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知晓率,强化外部监督制约,市司法局制作视频彩铃,与移动、电信联系自动播放;向“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推送“三个规定”提醒短信;派一名分管领导参加市委宣传部“三个规定”宣讲电视台节目录制;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召开全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第二次座谈会,宣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内容,不断扩大“三个规定”宣传受众面,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是突出“少数”,确保引领示范到位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压实领导责任,带头领学,逢会必讲,并带头填报。同时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督促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及辖市(区)司法局、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条线人员认真落实“三个规定”

来源:市局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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