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司法局召开《常州市焦溪古镇保护条例》立法座谈会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意见
发布日期?020-07-20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近期,常州市司法局会同天宁区政府组织召开《常州市焦溪古镇保护条例》立法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及有关工委领导参加了座谈

常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陈向群主持会议,天宁区副区长方力介绍了焦溪古镇申遗以及《条例》起草的有关情况,市司法局副局长陈跃峰介绍了《条例》的审查和协调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广菊以及周智夏、刘忠培、肖平、季春雷等十余名工委(室)主任及委员围绕立法保护的主要目的和重点、保护规划编制、保护范围确定、保护措施完善、法律责任设置等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推行“三边五方”工作机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和一审工委提前介入立法起草和审查环节在常州市已经实现常态化。在此次主动尝试在立法审查过程中专程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意见,是市司法局推动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尊重人大主体地位以及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改进审查工作的重要举措,必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常州市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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