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委政法委在全市开展的三年档案大检查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发布日期?016-01-11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档案作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和人民群众各方面情况的真实记录,是促进我国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依据,是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近日,常州市档案局?013-2015年档案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常州市委政法委被评为档案工作检查“优秀单位”。成绩的取得充分体现了该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职能处室及相关档案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8号令和档案工作规范,工作细致,扎实有效。在今后的工作中,常州市委政法委将进一步加强依法管档意识,提高档案人员业务水平,继续规范档案整治工作,逐步提高档案信息化程度,推动全委机关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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