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建立法律顾问制?/div>
发布日期?016-07-22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为了进一步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保障妇女儿童平等地获得法律服务和法律保护,近日,市妇联与江苏尊法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后,市妇联的部分重大决策、合同行为及其他涉及法律的事务都将听取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意见。法律顾问还将参与妇联依法维权、法律宣传等活动,为妇女儿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接受妇联委托担任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妇女儿童的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和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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