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一“回头浪子”变身“致富能人“/div>
发布日期?016-05-06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日前在金坛区儒林镇司法所举行了一场特殊的捐赠仪式

该镇原社区服刑人员金某在回归社会后,靠聪明的才智和勤劳的双手,从事特种水产养殖,获得了不菲的经济效益。为了感谢基层综治组织在服刑期间对他的关心和帮助,他专程向家庭困难的社会服刑人员邓某、计某、胡某家庭每户各?000元,并通过自己的故事现身说法告诫他们只要好好服刑改造,认真表现,痛改前非,一样能从“浪子”成为“致富能人”

故事还得?年前说起,家住儒林镇的金某因一桩小事与他人引起纷争,年轻气盛的他出手将对方殴打致伤,被金坛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刑4年。刚到儒林镇司法所报到时,金某还认为自己只是小小的违法,怎么还会判刑,而且还要到司法所接受矫正,心中产生抵触情绪。司法所所长孙汉平、副所长钟文根据他的情况,多次找他谈心,跟他讲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列举了一些真实案例。经过多次的沟通,最终打消了金某心中的疑虑,真心表示愿意接受改造。金某是这样表态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刻苦学习水产养殖知识,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主动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学习、生活和水产养殖等情况,在司法所按照国家规定例行的各项考核评议中,他的成绩都比较优秀

在开展谈心过程中,儒林镇司法所了解到金某生活并不富裕,加上家中的小孩抚养、父母赡养等情况,感觉到生活的压力很重,想利用儒林水域面积较多,水产资源丰富的特点,从事螃蟹、青虾等特种水产的养殖,可当时水域已均被其他农户承包养殖,在村“两委”和镇司法所的多次协调下,终于帮他解决了养殖水面的问题,使他有了回归社会,展示自己才能的舞台。金某连续几年取得了螃蟹养殖高效益。金某在自己逐步富裕起来的同时,乐于行善,经常从资金和技术上帮助他人,用辛勤劳动的汗水,彻底洗刷心灵的污垢,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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