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首次举行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训诫仪弎/div>
发布日期?015-02-28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近日,金坛市检察院未检室对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限届满的葛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并首次举行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训诫仪式。仪式分为宣布不起诉决定和训诫教育两部分。训诫制度的运用,能使被不起诉人在严肃的气氛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社会的关爱,促使其汲取教训,更好地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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