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提升司法能 强化社会法治导向
发布日期?015-03-25 来源:政法委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强化案例指导工作机制,总结出一套案例审查、发布、考核、适用的工作制度。据该院副院长周继业介绍,江苏高院通过《公报》《参阅案例》等形式,已发布与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800余件,为社会提供导向,为市场明晰规则,为法治树立标杆,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建立公开发布工作机制,通过典型案例传递司法正能量。江苏作为东部沿海发达省份之一,改革发展推进较快,市场经济较为活跃,各类复杂、疑难、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加强案例指导工作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早?003年,江苏高院创办月刊《参阅案例》,重点发布在全省范围具有指导价值的案例,统一全省法院司法尺度、指导审判实践。自2009年起该院在此基础上,创办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几年来,江苏高院通过及时发布重大、疑难、复杂案例,为江苏法院乃至全国法院法官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了有益参考

  江苏高院建立严格审查工作机制,每年发布案例数量约100件左右,如何在全省法院每年审结的100余万件案件中筛选出最具价值的案例?该院下发《关于加强案例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贯彻落实案例指导工作要求进行细化。首先是案例素材发现培育机制:注重从审判委员会讨论、优秀裁判文书评审、调研活动及新闻报道等渠道中发现、收集典型案例素材,对于一些新类型的典型案例,从立案后就开始跟踪研究,对法律适用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研讨形成共识;案件审结生效后,组织审判骨干力量进行编写。如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的鲁潍盐业诉苏州盐务管理局行政处罚案、荣宝英诉王阳等交通事故赔偿案,当地法院立案时就将其列入“培育”对象,由庭领导亲自审理,力争办出精品案件。其次是案例素材严格审查机制?012年该院成立专门的案例工作机构,负责全省法院案例指导、编报、考核等工作,全省法院形成稳定的案例编报工作队伍。最后是案例素材集体会商机制:对重大、疑难的指导性案例素材,该院通过召开小型研讨会、论证会等方式,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和资深法官共同对案例素材进行研究论证,加强对各种不同观点的回应、答疑,强化案例的论证说理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案例的生命力在于应用。该院明确要求全省法院法官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应当参照,对类似案件裁判作出不同于指导性案例处理的,必须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和该院《公报》发布的案例,该院明确全省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可以参照适用。对于不参照的,各级法院应当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说明理由;为方便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法官对案例的学习、培训和应用,该院将案例指导工作纳入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建立案例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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