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我市拟?014?2?0日起,进一步加强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制通行管理,扩大限行区域及限行时间。即日起,我市就新的限行规定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1?日
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指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发动机汽车或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发动机汽车
拟限制通行区域为:龙江中路、龙城大道(龙江中路至泰山路段)、泰山路、黄河中路、黄河东路、晋陵北路、太湖东路、天目山路、龙城大道(天目山路-青洋中路段)、青洋中路、中吴大道围成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G312、武南路、夏城路、淹城路围成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拟限制通行时间:自2014?2?0日起,长江中路、飞龙中路、飞龙东路、丽华北路、中吴大道所围成区域(不含上述道路)以及龙城大道、泰山路、太湖中路、太湖东路、天目山路围成区域(包含上述道路)实?4小时全天限行
2014?2?0日起,上述范围以外的其它限制通行区域于每??0?8?0实施限行
另外,《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污染汽车实施扩大限制通行范围的通告》(常政发?012?79号)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废止
相关意见可反馈至常州市环境保护局,联系电话、传真:85682779?5682733,邮箱:czwkc@sina.com;或常州市公安局,电话、传真分别为?6651302?1993717,邮箱:czjjqwk@163.com;也可将相关意见寄信至龙城大?280号常州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或天宁区和平中路330号常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秩序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