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含集镇区雨污分流)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编号:JXPPP20171027-01
溧阳市人民政府同意溧阳市水务局(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的溧阳市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含集镇区雨污分流)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现为该项目采购一个社会资本,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江苏省溧阳市。
2、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6亿元,建设内容包括溧阳市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和集镇区雨污分流项目两部分。
(1)溧阳市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3亿元。服务范围覆盖溧阳市昆仑街道、溧城镇、埭头镇、上黄镇、别桥镇、竹箦镇、上兴镇、社渚镇、南渡镇、天目湖镇、戴埠镇等11个镇区,涉及150个行政村、935个自然村,受益户数达9.1万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户化粪池的改造、村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的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远程监控信息系统的建立以及村庄破损道路的修复。另有存量项目:约200个规划发展村和一般村的污水处理设施经政府改造达正常使用条件后交由项目公司运营维护。
(2)集镇区雨污分流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亿元。改造范围覆盖溧阳市埭头镇、上黄镇、别桥镇、竹箦镇、上兴镇、社渚镇、南渡镇、天目湖镇、戴埠镇等9个镇的集镇区。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独立的污水收集管网,包括管线布局、管线定位、接户管和检查井建设、收集支管和干管的建设以及破损道路的修复。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拟采购一个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指定的政府出资方溧阳市民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合作模式)
5.1运作方式:采用建设-运营维护-移交(BOT)的方式实施。
5.2由溧阳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政府出资方溧阳市民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社会资本共同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其中政府出资方出资比例10%,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为90%。
5.3合作范围:政府方和项目公司签署项目合同,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为项目的建设进行必要的投融资;项目设计及项目设施的建设;建设完成后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维护,并获得政府付费;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全部资产及权益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的机构。政府方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并进行项目评估。
5.4合作期限:共29年,其中建设期2年。
5.5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独立企业法人,不包括溧阳市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拟报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
6、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一级建造师,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7、须提供金融机构开具的大于等于16亿元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融资意向书。
8、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的国内污水PPP项目累计投资额达30亿元及以上,且其中至少有1个项目的投资额为16亿元及以上。
上述PPP项目业绩项目类型含BOT、BOO、ROT、TOT,不包括委托运营(OM)及管理合同(MC)项目。污水PPP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污水管网PPP项目、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海绵城市PPP项目等。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4家。若申请人为联合体,条件5~8仅需联合体一方满足即可;条件1~4、10项联合体各方都应满足。以联合体形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方或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
10、其他要求
(1)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在同一联合体内的除外);
(2)申请人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三、资格预审文件获取信息
1、本公告的期限:自公告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以上网站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申请人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并盖章然后在2017年11月10日上午10:00前将扫描件发至邮箱。如果申请人没有按要求将参与资格预审确认函发送至指定邮箱,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有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起始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09:30整。
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10:00整。
接收地点: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接收人: 张瑜、施祖高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社会资本的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确认合格的社会资本均有参加本项目投标及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资格。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或未能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加后续的投标活动。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要求
纸质文件:标明的正本1份,副本4份;
电子文件:PDF格式,U盘装载。
七、其他
1、本项目不限定参与投标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2、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3、其他有关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本次资格预审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 邮编:210024
联系人:张瑜、施祖高 联系电话:025-83248662*8027或8013
电子邮箱:471251978@qq.com
采购人:溧阳市水务局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519-87032123
附件(点击链接下载):/upfiles/admininfo/20171027/20171027152246_1203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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