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span>[2016]0328叶span>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绿化管理指导站的委托,准备就常州市区生态步道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初稿发布,征求各潜在投标人的意见和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期限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和需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政府采购中心。逾期提出的材料将不再受理、span> 一?/span>招标内容9span>
标段序号 |
工程名称 |
绿地等级 |
范围 |
规模(㎡(span> |
项目预算(元(span> (一年) |
1 |
生态步道绿化养护管理一标段 |
江苏省二级管护绿地标凅span> |
高架东至通江路,南至五星桥,西至机场路,北至立交结束与新区分界线 |
345203.57(其中绿?span>327017.36㎡,步道 18186.21㎡) |
276.1628 |
2 |
生态步道绿化养护管理二标段 |
江苏省二级管护绿地标凅span> |
高架北至五星桥,南至新运河河北岸 |
389344.79(其中绿?span>368456.79㎡,步道 20888.00㎡) |
311.4758 |
3 |
生态步道绿化养护管理三标段 |
江苏省二级管护绿地标凅span> |
高架东、西、北至高架地面改造段起讫点,南至曙明?span> |
437794.92(其中绿?span>408675.07㎡,步道 29119.85㎡) |
350.2359 |
4 |
生态步道绿化养护管理四标段 |
江苏省二级管护绿地标凅span> |
高架南至新运河河北岸,北至曙明路(含东南角互通) |
295003.20(其中绿?span>284371.2㎡,步道 10632.00㎡) |
236.0025 |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9span>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养护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span>洒水车(含改装车,可租赁)、登高车(或登高平台(/span>】和专业技术力量;投标人须为本次养护项目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养护队伍;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span> 5、近三年'span>2013平span>-2016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单位承接过绿地养护管理经历。该业绩必须经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提供合同原件、span> 6、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通过检察机关网络平台下载打印的关于投标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后日期(含公告发布当日)。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span> 三、招标文件初稿下轼/span>9a href="//www.xiuzhiben.com/zfcg/upfiles/admininfo/20161031/20161031162243_79150.doc" target="_blank">/upfiles/admininfo/20161031/20161031162243_79150.doc 四、修正建议材料送达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截止时间9span>2016平span>11朇span>3日下升span>169span>30前; 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802室、span> 人:汪先生;联系电话9span>0519-86682933 联系地址: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点: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忂/span> 2016平span>10朇span>31?/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