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span>[2015]050叶span>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准备就常州市犬只留验所租赁及运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span>现将招标文件初稿发布,征求各潜在投标人的意见和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期限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和需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政府采购中心、/span> 一、招标内宸span> 为推进犬只规范化管理,提升我市城市文明形象,按照市政庛span>2015《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三优三安两提升”工程建设要求,市公安局牵头“安心社会治安工程”建设犬只留检所,设计容野span>500只,用于收容、救助、处置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狂犬病犬等犬只、span> 犬只留检所拟采取社会化运作模式,公开招标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由中标商按照采购方留检所功能规划要求,整体提供场地租赁及日常运作管理。场地租赁包括房屋修缮改造、土建、外电、给排水、消防、内部装修、污水处理、视频监控、办公用品设备、医疗设备、消毒设备、生活设施、电器、捕犬汽车及其他运作设备;日常运作管理包括诊疗饲养犬只、捉流浪犬、宣传教育文明养犬、犬只训导领养以及犬只尸体无害化处理等职能,后整体租赁我局使用。项目费用按租赁年限分摊租金内。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的40天内,中标商必须按照需求完成留验所犬管使用条件并交付市公安局使用,市公安局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向出租方支付租赁费用、span>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9span>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span> 2.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犬只饲养、犬只诊疗、犬只无公害化处理的一项或多项、span> 3.项目投标方必须提供有合法产权的场地及房产及车辆证明、span>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span> 三、招标文件初稿下载:/upfiles/admininfo/20150508/20150508074311_48507.doc
四、材料送达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9span>2015平span>5朇span>13日下升span>59span>00前; 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303室、span> 采购中心联系人:赵恒靑span>联系电话9span>0519-86800351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点:常州市晋陵中?span>593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贾飞联系电话9span>0519-81993818 邮政编码9span>213003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忂span> 2015平span>5朇span>8?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