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人民政府安置房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坛政采竞磋[2019]0024号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其所需的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人民政府安置房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项目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坛政采竞磋[2019]0024号
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人民政府安置房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41.35万元(人民币肆拾壹万叁仟伍佰元整 )。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范围:共计318097.5㎡,其中:万香苑,建筑面积约22325.13㎡;紫云湖,建筑面积约132211.17㎡;喜盈门,建筑面积约104573.66㎡;西湖馨宁一期,建筑面积约58987.57㎡。
2.采购内容:
a、按照委托方要求收集整理关于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的分项目的详细电子数据;
b、受托方应收集并整理与清算项目有关的基础材料并装订成册,如:销售表、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立项批文、测绘资料、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材料等一系列基础资料;
c、按照委托方要求将与核实相关的报表、账册、凭证等相关资料分户进行归集并复印装订成册,对应计入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收入或成本费用而企业未计入的,应就此单独附列说明。
d、按照委托方要求制作土地增值税清算底稿,形成纸质文档和电子数据,并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3.质量等级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并提交经税务部门审核通过的土地清算鉴证报告
4.服务期限:三个月
5.付款方式:提交经税务部门审核通过的土地清算鉴证报告后一次性付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税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可以由投标人法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应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派出成员6人,实际使用时可根据项目规模或专业要求经批准另行增加人员(派出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或调整):
3.1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金坛,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2技术人员:5人,须具有中级(含)以上会计职称或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其中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不少于1人,中级(含)以上会计职称不少于1人(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含)以上会计职称不得为同一人)。
(三)其它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政务服务中心4楼受理大厅政府采购窗口(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报名人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报名申请书》一份,详见网页底端;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
3.法人代表(或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报名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近6个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凭证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材料;
5.法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注:1、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发放。
2、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响应文件提交及磋商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7月1日下午2: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7月1日下午2: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3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响应文件接收人:施女士;联系电话:82330578。
六、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2019年7月1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4楼0401-5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七、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费用自理。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19年6月26日下午17:00点前将书面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中心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
八、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
磋商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
收款单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政府采购;
银行账号:48327215538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政务中心支行;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银行电子汇款相关凭证,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330578。
联系地址: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9室(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采购单位: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技术咨询):姚先生 联系电话 :13813509901;
附件:投标报名申请表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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