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采购文仵span>
更正内容9span>
1、第八章 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刘/span>3.3更正为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软件开发著作权证书,每份得0.5分、最髗/span>3分。第八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刘/span>3.4更正为投标人具有类似软件技术开发项目案例,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6分。案例不得重复得分(同一案例续签合同不得分),须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span>
2?/span>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9/span>2021平/span>12朇/span>22?/span>9炸/span>30分(北京时间(/span>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投标人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更正日期9a name="XTSCRQ_1">2021平span>12朇span>06?/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