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采?span>[2018]0157叶span>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就常州市城市照明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9span> 一、采购公告首次发布时间: 2018平span>8朇span>3?span> 二、更正事项、内容: 1.采购文件?span>25页项目经理要求更正为:“(1)项目经琅span>1人:男性或女性,年龄?span>45周岁(含)以内,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2年以上物业管理服务经验,持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提供在投标单位最运span>3个月或以上社保证明。“span> 2.本项目六处服务地点分别为:常州城市照明管理处处本部(新北区衡山路6号)、薛家仓储基地(河海?span>428号)、常州市城市照明服务中心(博爱路124号)、常州市城市照明城东所(天宁区新动力产业园)、三河三园配电房(常州市城建档案管旁)、常州市城市照明景观所(三堡街陶家村)、span> 三、联系方弎span> 采购中心联系人:刘先甞span> 联系电话9span>0519-85588157 联系地址:常州市锦绣?span>2号政务中忂span>1-1栊span>629宣span> 址9span>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联系人:陈建?span> 联系电话9span>13801502208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忂span> 2018平span>8朇span>13?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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