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9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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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评标办法中‛span>2.3投标亹span>2017年以来类似险种的承保经验”更正为‛span>2.3投标人或其当地分、支公司2017年以来类似险种的承保经验”、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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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评标办法中‛span>2.4投标亹span>2017年以来参与政府民生类保险的招标项?/span>”更正为‛span>2.4投标人或其当地分、支公司2017年以来参与政府民生类保险的招标项?/span>”、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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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评标办法中‛span>2.5投标亹span>2017年以来所受表?/span>”更正为‛span>2.5投标人或其当地分、支公司2017年以来所受表?/span>”。“投标人2017年以来受到的行业表彰、政府表彰,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荣誉资料复印件)。”更正为“投标人或其当地分、支公司2017年以来受到的行业表彰、政府表彰,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荣誉资料复印件)。“span>
4、第八章评标办法中‛span>4.7合同履约承诺 ”更正为‛/span>根据《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常财觃/span>〓span>2017〔span>6号)?span>5条“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第(十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第(十四)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造成不良后果的”及相关失信记录、惩戒规定,结合本保险项目被保险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医疗机构等的特殊情况,对诚信履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何做到应赔尽赔,发生拖赔惜赔筈/span>违约情况后的处罚措施,进行全面阐述并做相兲/span>承诺的得4-3分,阐述或承诺不全面的得1-2分,未阐述和承诺的不得分、/span>“span>
更正日期9a name="XTSCRQ_1">2020平span>09朇span>24?/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