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政釆/span>2017-C1601(?/span>)-004叶/span> 各投标商9/span> 关于常州市金坛区部分道路保洁市场化运营项目招标文件中10.3.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金坛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法人的经营范围;(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更改为: 10.3.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具有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法人的经营范围;(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span> 其他事项不变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平/span>2朇/span>6?/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