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对投标报价中的工作量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应包括在承包期内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低值易耗品、通讯、交通、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审计服务基本收费计费基数为审定建安工程总造价,暂按23000万元计算,结算时审计服务费计费基数根据审定建安工程总造价按实调整。
3、效益收费计费基数暂按1100万元计算,结算时效益收费计费基数根据审定建安工程造价的累计核减(增)额按实调整。(核减率超出送审建安工程造价5%的审计费应由送审单位支付,费率按中标费率)。
4、单项工程最低收费在3000元的基础上按中标费率下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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