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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物业服务招标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017-06-20 浏览数: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span>?/span>導/span>〖/td>

常采?span>[2017]0096叶span>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委托,就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更正公告如下9span>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物业服务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常采?span>[2017]0096叶span>

原公告日期:2017平span>6朇span>9?span>

原公告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罐span>

二、更正事项、内宸span>

'/span>一)招标文件第八章“评标办法”的评分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服务方案中?span>2条: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倻span>

评分标准

2

服务人员构成及组织架枃/span>

4

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具有物业管理师得2分,最高得4分;

(二)招标文件第七章“其他具体要求”中皃/span>(十三)、其他明确事顸/span>,具体内容如下:

1、对投标人的要求:非常州市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公告之日起15日内在常州市设立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未能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span>

(三)招标文件第九章“合同主要条款”,具体内容如下9/span>

第八杠/span>款项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span>

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结算形式(按实结算):由采购人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对成交投标人考核,达?/span>90分后,支付上季度物业管理费用,如果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严重与双方达成协议偏离,甲方有权扣除上一季度的服务费,造成重大损失将追究乙方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span>

第九杠/span>违约责任

3、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及第六条的有关规定,未能达到规定管理目标及质量保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季总价5%的违约金、/span>

三、本次公开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刘先生、王先生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锦?span>1259-2叶span>

联系方式9span> 0519-85786867?span>86800352

采购人名称: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联系地址:常州市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叶span>

联系方式9/span>袁老师0519-69872122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忂/span>

2017平/span>6朇/span>20?/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