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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二期)监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020-05-19 浏览数: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span>?/span>導/span>〖/td>

常州市金坛区第三次国土调?span>―—/span>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二期)监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9/span>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第三次国土调?span>―—/span>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二期)监理项?/span>

采购项目预算9/span>人民?span>80万元

三、采购项目情况说明: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苏政发[2017\span>160号)、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涵Zspan>2019\span>6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自然资涵[2019\span>961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不动产杂span>籍调?/span>和确权登记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布置皃span>2020平span>9月底前完成全区农村不动产杂span>籍调?/span>的工作任务,我局拟组织开展第二期农村不动产权籍调?/span>工作,同步启动监理项目、/span>

四、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9/span>

考虑项目监理的延续性,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确定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苏省土地资源调查中心)承担我区农村不动产权籍调?/span>监理工作。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苏省土地资源调查中心)作为省厅直属事业单位,长期从事土地调查和遥感监测省级核查和技术指导工作,在土地调查和遥感监测方面具有相当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并承担了我区第一期不动产杂span>籍调?/span>监理工作,选择其承担我区不动产权籍调查(二期)监理工作有利于我区农村不动产杂span>籍调?/span>监理工作的开展、/span>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考虑项目监理的延续性,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确定江苏省土地资源调查中心(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承担我区农村不动产权籍调?/span>监理工作。江苏省土地资源调查中心作为省厅直属事业单位,长期从事土地调查和遥感监测省级核查和技术指导工作,在土地调查和遥感监测方面具有相当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并承担了我区一期不动产杂span>籍调?/span>监理工作,选择其承担我区第二期不动产权籍调?/span>监理工作有利于我区农村不动产杂span>籍调?/span>监理工作的开展、/span>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

汪炽干span>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钟楼分局

杨志羣span>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谢奎俉span>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span>颕/span>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

韩焘卍span>江苏金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9/span>江苏省土地资源调查中忂/span>

拟定供应商地址9/span>江苏省南京市水西门大衖span>58叶/span>

七、公示期限、联系方式: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0平span>5朇span>21日下升span>59/span>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spa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王先甞/span>

联系电话9span>0519-89863370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叶/span>

财政局联系人:缪女?/span>

联系电话9span>0519?9863221

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平span>5朇span>19?/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