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水淹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二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公礹/span> 常采協/span>[2016]4叶/span> 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水淹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二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span>,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确认成交人丹/span>常州东方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号/span>、/span>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之订立了〉/span>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水淹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二期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现就本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中有关条款公布如下9/span> 一 合同签订主体9/span> 购买主体: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接主体:常州东方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号/span> 二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9/span>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水淹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二期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span> 三 购买服务内容9/span> 本次拟改造的水淹棚户区分布于原戚墅堰区,涉及受灾居民5128户,拟拆迁民戾/span>64.37丆/span>m2,拆迁地块面积总计1276.5亩。经过项目单位前期摸底调查,拟全部采用货币化补偿方式安置、/span> 四 合同金额9/span> 金额:人民币52.7966亿元 五 合同履行期限9/span> 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40平/span>12朇/span>31日、/span> 特此公示、/span> 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