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的意见》(苏办发〓span>2017〔span>57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常办发〓span>2018〔span>42号)和市综治委《关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四个重点事项的指导意见》(常综治委〓span>2018〔span>3号)文件要求,必须依托“常州市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拓展升级,建设“常州市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指挥平台”,实现网格信息的全要素采集和事务的闭环流转、span> 2、该项目开发须延续社区平台的业务架构、技术路线和数据资源,使用社区平台所采集的住户人口、房屋、小区、社会组织等基础信息和区划层级、用户、角色、权限配置、联动处置等管理数据,避免大量的重复建设和工作损耗,有效缩短项目的开发实施周期,同时也能避免基层产生信息重复采集和数据整理的负担、span> 3、“常州市城乡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平台”由常州市新博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并成功实施和运维、span> 为保证项目建设达到一致性、延续性和兼容性及服务配套的要求,该项目采购具有唯一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购供应商为常州市新博科技有限公司、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