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各设区市信用办9/span>
为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省财政厅、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了《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span style="line-height:150%;" lang="EN-US">
附件: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0?/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