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FONT>采购人应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自主创新产品、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SPAN>三、各辖市、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本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基础上作适当补充,并对本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的起点金额、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适当向下调整、/SPAN>
四、本采购目录及有关标准由常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SPAN>
附件:常州市2011-2012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事/SPAN>○一◊/SPAN>年十月二十五?/SPAN>
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