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供应商 根据《常编办叐span>[2016]38号》通知要求,天宁区财政局下属的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承担的本辖区内政府采购职责划转至市政管办下属的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更名为天宁区财政预算编审中心,?span>2017平span>1朇span>1日起,本区范围内相关政府采购业务一律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组织实施、span> 天宁区财政局已对2002平span>5月–span>2016平span>12月原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未退还的投标保证金进行清理,此期间尚有部分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现统一公告信息、/span>请相关供应商获悉信息后,按相关要求及时办理退还手续 集中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间为:2020平span>9朇span>28?span>-2020平span>12朇span>28日、span style="color:#191919;"> 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常州市竹林北?span>256号天宁区科技促进中心,常州市天宁区财政预算编审中忂span>17楻span>1752室,顾女士,联系电话9span>0519-69660751、/span>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 2020平span>9朇span>28?/span> 附: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项目历年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手续流程及所需提供的材料说昍/span> 办理退还手续流程及所需提供的材料说昍/span> 一、提供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票据原件(经审核后退还)、span> 二、提供投标供应商单位财务收据1张。收据中“交款单位”名称为:常州市天宁区财政预算编审中心,同时加盖“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收据背面附上:投标供应商账号、开户行、行号(开户银行联行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span> 三、保证金退还账户名称:常州市天宁区财政预算编审中心账户、账叶span>32001628936051116753开户行:建行常州天宁支行 四、其宂/span> 1、若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已发生变更的,请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span> 2、本次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需为原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采购中心2002平span>5月–span>2016平span>12月未及时办理退还手续的单位。若已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的,不再重复办理、/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