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平/span> 政府采购工作考核的通知
常财购?019?叶/span>
各辖市、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9/span> 为提升各辖市区政府采购依法行政及侜/span>法监管水平,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易执行水平,全面做好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关于修订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制度的通知》(苏财购〓/span>2013〔/span>19号)等文件要汁/span>,将对我市政府采购盐/span>管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进行考核,并寸/span>2018年工作表现优秀的部门单位予以表扬,对考核较落后的部门单位进行批评。现就有关考核情况通知如下9/span> 一、考核对象 各辖市、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及已在市财政局备案登记的社会代理机构)、/span> 二、考核内容 1.各辖市、区财政局:包括政府采购规模、监管工作、基础工作、专项任务、廉政建设五大项25条、/span>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包括综合情况、制度建设、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信息发布、抽取评审专家、评审过程管理、询问与质疑处理、档案管理、进口产品采购管理、政策功能体现、信息统计等32条、/span> 三、考核程序 1.自查上报。各被考核单位应对照相关考核测评表对2018年度政府采购情况逐项自查、自评,将考核测评表及考核依据(格式见附件3、附仵/span>4)等自查材料装订成册,于2朇/span>25日前统一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span> 2.集中核查。市财政局成立考核小组,根据各考核对象提供的考核资料进行核查评议,形成核查意见。考核小组视情况进行实地核查、/span> 3.结果确定。根据核查小组意见结合平时工作情况,确定考核等次结果,经市财政局领导审批后通报、/span> 四、有关要汁/span> 报送的考核材料为: 1.常州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测评?/span>; 2.常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测评?/span>; 3.考核依据材料(未开展业务的单位需提供情况说明)、/span> (以三/span>3项可至常州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span> 上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材料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单位考核资格,予以通报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罚、/span>
附件9/span>1.常州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测评?doc 2.常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测评?doc 3.常州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测评表依据材料格式清?doc 4.常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测评表依据材料格式清?doc
常州市财政局 2019平/span>1朇/span>23?/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