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财决〓span>2020〔span>5叶span>
终止投诉处理决定?span>
一、项目编号:坛政采公[2020]0024叶span>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17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责任保险、财产综合保险以及医技人员意外健康保险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东门大衖span>123叶span> 法定代表人:徐一?span> 被投诉人: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叶span> 法定代表人:袁永炛span> 被投诉人: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忂span>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忂span>C栋(常州市金坛区金山?span>168号) 法定代表人:顾照干span>四?/span>基本情况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的“常州市金坛匹span>17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责任保险、财产综合保险以及医技人员意外健康保险项目”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0平span>8朇/span>11?/span>投诉臲span>我局、/span>投诉处理期间+/span>2020平/span>8朇/span>27日,投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公号/span>向我局提交《撤诉函》,书面申请撤回投诉、/span>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span>94号)第三十条规定,我局决定:终止投诉处理、/span>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20平span>9朇span>15?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