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常采公[2020]0241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交通畅行三年行动城市道路配套交通设施建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江苏创新睿智科技有限公司 ?nbsp;址:江苏省扬州市仁丰里89 被投诉人1: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 ?nbsp;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30 被投诉人2: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nbsp;址:常州市锦绣?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 四、基本情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投诉至本机关。本项目评分细则“商务部分”“公司综合能力”中要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在常州地区配备室外仓库,该仓库须配备管理人员并提供人员现场工作照片,评委根据室外仓储条件评比排名,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分、第四名?.5分、第五名?分,其他名次不得分。(不提供仓库管理人员的不得分;提供的室外仓库可以为自有、租赁或已签订租赁意向的(/a>。该评分项设置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已被暂停,本处理决定不影响采购结果,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 无 常州市财政局 2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