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9/span>ZG2016008
根据采购单位文件,现对照明灯具维修劳务工程项目有关问题更正如下: 1?span>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分办法”中“二、评分标准中(二)、(2)应配备与工程要求相应数量的特种施工人员'span>5分)。特种作业人员人数含在总劳动力人数中。特种作业人员基本人数要求为电工5名。电工人数每增加1名加1分,最多加5分;(提供电工特种作业证复印件及2015平span>10-12月份社保证明材料(span> 2?span>现更正为:应配备与工程要求相应数量的特种施工人员'span>5分)。特种作业人员人数含在总劳动力人数中。特种作业人员满足基本人数要求为电工5名的得基本分3分。电工人数每增加1名加0.5分,最多加2分;(提供电工特种作业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span> 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span>
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忂/span> 2016平span>3朇span>8?/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