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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消防维保项目答疑澄清公呉/td>
发布日期?018-05-24 浏览数: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span>?/span>導/span>〖/td>

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消防维保项?/span>答疑澄清公告

编号:城投采竞磋-2018027

现就该项目作如下答疑澄清9span>

1、招标文件中‛/span>投标单位在甲方安排的维保专业工程师不少于三名“/span>(第15页),请问这三名工程师是常驻的形式在甲方,还是月检的形式在甲方>span>

答:月检

2、请问本工程的各类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非质保范围内维修或过了质量保修期以后的维修,维修的人工及材料费用如何结算>span>

答:已经过保修期,修理的人工费已包含在维保费中,设备由甲方提供或维保方提侚span>,价格参考信息指导价并由甲方确认、span>

3、合同主要条款中,其中结算原则是什么?付款方式和招标文件中给出的付款方式相同吗>span>

答:结算原则:固定总价;合同中的付款方式和招标文件中给出的付款方式相同、span>

4、其余按原文件执行、span>

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号span>

2018平span>5朇span>24?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