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阳湖采竞谈【2021】00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淳家苑四期保障性经济适用房项目质量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疑问回复:
提问一:
问1:招标文件第三章“谈判供应商须知”第四项“谈判及评审程序”第(二)条“谈判流程”第6.1“投标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相应检测服务的提供、措施费、相关单位配合费、场地平整加固费”;此项内容建议直接由建设单位委托其相应单位配合实施,如设备进退场场地道路处理、桩头开挖、疏干排水、桩顶灌芯等,所报综合单价中不包括。
答1: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供应商须知”第四项“谈判及评审程序”第(二)条“谈判流程”第6.1条调整为:本项目投标报价桩基检测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其他检测项目为固定总价,投标报价应该是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实施和完成本次招标内容所需人工劳务费(包含人员各项费用)、材料费、机械费、质检(自检)、安装、检测及出具报告、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投标人认为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容所发生的其他所有费用,同时应考虑承担合同所示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以及可能因工程量的调整及实施项目的变更而引起的价格调整风险,一旦中标,结算时中标单价不予调整。(委托检测项目如超出中标人的资质范围,则由中标人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该第三方检测单位需征得招标人的认可,第三方检测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根据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再承担相应费用)。上述费用不含场地临时道路处理、桩头开挖、场地排水、桩顶灌芯等。
问2: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合同”第七项“双方责任”中,应增加关于综合报告制度内容。
答2: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合同”第七项“双方责任”中增加:甲方组织五方责任主体完成综合报告制度的计划编制,乙方负责综合报告的方案编制和最后的综合报告整理。此计划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提问二:
问1:第四章“谈判供应商须知”中,第二项6.1条: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投标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相应检测服务的提供、措施费、相关单位配合费、场地平整加固费、设备材料进退场费、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疑问:场地平整加固不属于我们检测单位的专业及业务范畴,我司不具备专业的条件及资源来完成这些工作。该项工作应由建设方或其他指定单位来完成。
答1: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供应商须知”第四项“谈判及评审程序”第(二)条“谈判流程”第6.1条调整为:本项目投标报价桩基检测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其他检测项目为固定总价,投标报价应该是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实施和完成本次招标内容所需人工劳务费(包含人员各项费用)、材料费、机械费、质检(自检)、安装、检测及出具报告、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投标人认为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容所发生的其他所有费用,同时应考虑承担合同所示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以及可能因工程量的调整及实施项目的变更而引起的价格调整风险,一旦中标,结算时中标单价不予调整。(委托检测项目如超出中标人的资质范围,则由中标人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该第三方检测单位需征得招标人的认可,第三方检测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根据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再承担相应费用)。上述费用不含场地临时道路处理、桩头开挖、场地排水、桩顶灌芯等。
问2:第六章“采购合同(格式)”第五条、费用结算及支付中常规材料检测应增加付款节点。
答2:第六章“采购合同(格式)”第五条费用结算及支付调整为:
根据施工进度支付:
1、提交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审定后按审定价付清桩基工程检测费。
2、提交基坑监测的检测报告,土方回填结束后按合同价付清基坑监测费。
3、剩余检测费的支付:土建结构完成至±0.00后支付剩余检测费的10%,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检测费的30%,提供全部检测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提问三:
问1:第四章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二控制价-备注:1、投标报价应该是完成招标文件规定所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实施和完成本次招标内容所需人工劳务费(包含人员各项费用)、材料费、机械费、质检(自检)、安装、检测及出具报告、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供应商认为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容所发生的其他所有费用,同时应考虑承担合同所示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疑问:可否由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单位配合实施,如设备进退场场地道路处理、桩头开挖、疏干排水、桩顶灌芯等,此费用不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答1:第四章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二控制价-备注第1条调整为:本项目投标报价桩基检测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其他检测项目为固定总价,投标报价应该是完成采购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实施和完成本次招标内容所需人工劳务费(包含人员各项费用)、材料费、机械费、质检(自检)、安装、检测及出具报告、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投标人认为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容所发生的其他所有费用,同时应考虑承担合同所示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以及可能因工程量的调整及实施项目的变更而引起的价格调整风险,一旦中标,结算时中标单价不予调整。(委托检测项目如超出中标人的资质范围,则由中标人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该第三方检测单位需征得招标人的认可,第三方检测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根据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再承担相应费用)。上述费用不含场地临时道路处理、桩头开挖、场地排水、桩顶灌芯等。
问2:第六章“采购合同”第五项“费用结算及支付”根据施工进度支付:3、提供全部检测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疑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完成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检测周期比较长,此项付款可否根据工程进度基础验收合格后支付报价表第三项常规检测总价的30%,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报价表第三项常规检测总价的30%,提供全部检测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答2:根据施工进度支付:
1、提交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审定后按审定价付清桩基工程检测费。
2、提交基坑监测的检测报告,土方回填结束后按合同价付清基坑监测费。
3、剩余检测费的支付:土建结构完成至±0.00后支付剩余检测费的10%,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检测费的30%,提供全部检测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问3:第六章“采购合同”第七项“双方责任”中,需要增加关于综合报告制度内容。
建议增加“6、甲方组织五方责任主体完成综合报告制度的计划编制,乙方负责综合报告的方案编制和最后的综合报告整理,此计划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答3: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合同”第七项“双方责任”中增加:甲方组织五方责任主体完成综合报告制度的计划编制,乙方负责综合报告的方案编制和最后的综合报告整理,此计划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问4:第六章“采购合同”第四项“合同价款”第4、由于技术进步、新材料的应用和工程检测要求的提高或招标范围明示不全等因素,可能会新增检测项目和内容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予调整。6、超出乙方资质范围并由乙方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发生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内,由乙方向第三方支付,甲方不承担相应费用。
建议考虑产生的费用甲方和乙方按市场检测价另行协商支付。
答4:不调整,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1年09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3、开启时间更正为:2021年09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1年09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
地 址:江苏省常州武进区海湖路特1号
联系方式:丁工,0519-86229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府西路8号鸿业大厦四楼409室
联系方式:138611383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3861138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