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9span>ZG2017004 接招标人通知,现对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常州市新北区审计局委托我中心招标采购的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做如下答疑: 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中9span> “第一标段9span>3.专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3分) 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具有造价师或造价员资格,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20人及以上的得3分;专职专业人员15人(含)-20人(不含)的徖span>2分;专职专业人员12人(含)-15人(不含)的徖span>1分;其余不得分、span>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技术职称证书?span>2017平span>1月至2017平span>5月企业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未提供原件,则本项不得分。“span> “第二标段:3.专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3分) 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具有造价师或造价员资格,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20人及以上的得3分;专职专业人员15人(含)-20人(不含)的徖span>2分;专职专业人员12人(含)-15人(不含)的徖span>1分;其余不得分、span>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技术职称证书?span>2017平span>1月至2017平span>5月企业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未提供原件,则本项不得分。“span> 问:造价师及造价员的资格认定是否应该以造价员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为准,而非技术职称证书? 答:以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为准、span> 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span>
特此公告?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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