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林庄河清淤项目更正公告
编号:国信采公[2018]019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前林庄河清淤工程项目作如下更正:
1、招标公告中,原文“三、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前林庄河清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围堰、排水、淤泥清至建设方指定地点、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主管单位验收、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招标文件、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修改为:“本项目为前林庄河清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围堰、淤泥清至指定地点(投标单位自行提供堆场)、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主管单位验收、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招标文件、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的内容中,原文“三、技术部分材料(标书内无需提供,由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提交给建设方)”修改为:“三、技术部分材料(标书内需提供)”;
3、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细则中,商务标评分部分,施工组织设计第1条,原文为:“施工方案合理性及针对性得8分;其余酌情扣分。其中管道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得2分,排涝站改造施工方案合理得2分,箱涵清淤施工方案合理得2分,其他施工方案合理得2分。”修改为:“施工方案合理性及针对性得8分,其余酌情扣分;其中清淤施工方案合理得2分,外运施工方案合理得2分,围堰施工方案合理得2分,其他施工方案合理得2分。”
4、本更正公告未提及的内容,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常州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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