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9span>JTXD2017-A0206-024叶span>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市金坛区新城实验幼儿园委托,就新城实验幼儿园活动场地人造草坪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做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增加以下条款: 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人造草坪的投标单价不得低于控制价的70%(人造草坪控制单价为9span>180兂span>/㎡;即:人造草坪投标单价不得低亍span>126兂span>/㎡),如低于控制价的70%,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来三项以上的供货合同和工程结算及资证材料原件予以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span>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指定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缴纳。并将银行缴款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单位。无需至招标代理单位开具收据、span> 在开标时,投标单位递交银行缴款協span>,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不予参加评审、span> 3、因招标文件有重大调整,故原先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接受时间9span>2018年元朇span>9?span>89span>30–span>99span>00 开标时间:2018年元朇span>9日上升span>99span>00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忂span>5楻span>0503室、span> 现更正为 投标文件接受时间9span>2018年元朇span>17?span>89span>30–span>99span>00 开标时间:2018年元朇span>17日上升span>99span>00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忂span>5楻span>0503室、span> 其他事项不变
常州市金坛区新城实验幼儿?span>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12-29 |